近年來,監管部門對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持續高壓態勢,罰單也密集落地。對個人從業者來說,一旦被處罰,輕者,會面臨警告、罰款;重者,甚至面臨禁業、刑事處罰。他們的職業生涯也將受到影響。這一現象引發行業關注。
比如,三湘銀行原行長助理宋某已履新華瑞銀行半年之久,但由于之前有過監管處罰,所以關于該行的高管任職資格始終未予批復,目前的新職位僅是總監,職責是負責華瑞銀行的消費信貸業務。
公開信息顯示,2023年8月,湖南首家民營銀行三湘銀行收到監管部門開出的百萬罰單,涉及反洗錢、反假幣、信息披露虛假、征信管理等問題。
上述被罰原因之外,三湘銀行還存在未按要求對金融消費者投訴進行正確分類,存在漏報、錯報投訴數據的情況,收到人民銀行轉交的投訴后,未在規定期限內答復投訴人并向人民銀行反饋處理情況。
基于此,央行原長沙中心支行對三湘銀行予以警告,并罰款213.4萬元的處罰。與此同時,三位高管也因此收到罰單。其中,時任三湘銀行行長助理、兼任消費壹貸產品事業部總裁和普惠貸款產品事業部總裁宋某,由于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、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負責,被罰款6萬元。
據公開信息,宋某曾就職于深圳現代計算機有限公司、深圳旭感數碼有限責任公司、深圳發展銀行信用卡中心、深圳發展銀行總行等。曾任華潤銀行總行公司金融部總經理助理、廣東華興銀行互聯網銀行事業部總經理助理,是一位經驗豐富,履歷資深的銀行人。
一位負責消費金融行業招聘的人士表示,一旦候選人的行政處罰被上報至國家金融監管總局,將會影響后續入職金融機構的背調,短則2年,情節嚴重的可能長達10年。
根據法詢智庫的統計,近年來銀行業罰單密集落地,從處罰領域來看,2024年1-4月,信貸業務處罰占比最多,涉及的罰單數量達到1099張,內控合規和公司治理緊隨其后,占據前三。其中,信貸管理作為監管處罰的重災區,歷年都在處罰排行榜排名第一。
由此可見,在“雙罰”原則下,個人職業風險增大。機構與個人的利益息息相關,嚴守合規底線更為迫切。宋某的遭遇讓人惋惜,同時也為更多銀行人提了個醒。
目前華瑞銀行作為滬上首家民營銀行,2023年剛剛扭虧為盈,從虧損3.4億元到實現盈利5300萬元,還是比較難得的。
值得關注的是,2023年3月,華瑞銀行剛剛更換了行長,原行長解強轉任監事長,來自溫州銀行的吳克照接任行長。吳克照先后擔任過中國聯通溫州分公司計財部副經理、浙江分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,是少有的擁有運營商背景的銀行總行行長。
在持續強化金融市場監管,金融業競爭加劇的背景下,銀行業應更加重視合規經營和風險管理。在人事調整之后,華瑞銀行將如何在落實監管要求的同時,做大做強個人消費信貸業務?有待進一步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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